财务信息公开
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是财政补助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隶属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本单位内设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群团办公室、爱教办、宣传科、人力资源科、计划财务科、安全应急科、经营科、园林科技科、规划建设科、绩效审计科、管理科、资产科、研究室16个科(室);服务队、碧云寺队、管理队、经营队、索道队、工程队、后勤队、园艺队、文化队、红叶古树队、导游客服队11个队。
    主要职责: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园区建设、管理与服务;文物保护、利用及古树名木保护;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及文化创意产品研发推广;文化宣传与科普教育;植物栽培与养护;公园内面向游客的游乐组织、餐饮及零售等经营服务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519人,实有人数46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7289.36万元,比上年增加2863.10万元,增长11.7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700.78万元,比上年增加3831.94万元,增长16.76%。
    1.财政拨款收入17352.9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52.9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940.8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
    3.事业收入6310.7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4%;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2096.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952.78万元,比上年增加3347.41万元,增长14.18%,其中:基本支出18538.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项目支出4473.8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6%;上缴上级支出3940.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5%;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864.31万元,比上年增加1241.56万元,增长7.47%。主要原因:年中增加重点工作任务,文物保护项目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08.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72.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4.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09%;卫生健康支出876.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2%;城乡社区支出12272.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8.91%;农林水支出1702.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872.7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857.74万元,增长12384.93%。其中:
“文物”(款)2023年度决算1872.7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857.74万元,增长12384.93%。主要原因:年中增加重点工作任务,文物保护项目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084.9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0.72万元,下降2.7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084.9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0.72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调整,年中核减社保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876.4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6.07万元,下降2.8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876.4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6.07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调整,年中核减社保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2272.1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97.91万元,增长3.35%。其中: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3年度决算12272.1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97.91万元,增长3.35 %。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绩效工资本年发放。 
    5、“农林水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702.6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7.37万元,下降3.81%。其中:
“林业和草原”(款)2023年度决算1702.6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7.37万元,下降3.81%。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积极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5599.9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三公”经费统计范围。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6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76.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59.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58.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75.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1台,共计17.3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共有车辆8台,共计141.3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4台(套),共计540.92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及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    件: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pdf     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rar      下载全部(zip格式)

日期:09/12/2024        浏览次数: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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